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深圳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疑似“计生用品”的盒子,张女士仔细一看,里面装的竟是一种“恶搞糖果”。记者发现,这样的零食大量存在,美其名曰“整蛊、恶搞”,一些商家还“贴心”地备注“保密发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有商家存在上述行为可举报。(据11月30日金羊网)
近年来,市面上的确有很多产品喜欢在包装上玩花样,纸巾、一次性手套、塑料袋,故意将包装恶搞成避孕套,卫生巾之类的“计生用品”,有的还喜欢配上打色情擦边球的文案,故意博眼球、博出位,迎合某些猎奇低俗的心态,却让很多人感到尴尬不适。在网络上搜一下,因此而苦恼不满的消费者大有人在。没想到,这样的包装歪风,居然吹到了主要消费人群是儿童的零食界,这心眼还真的是有点坏了。
并不是说,计生产品的包装本身有什么不妥,也不是对青少年就谈性色变,而是刻意将零食包装成“计生产品”这种行为,本身就透露着将低俗当有趣的恶趣味,无论对于零食,还是对于性,都没有一个严肃的态度。两性话题不是不可以谈,但不应该在没有任何预设情境的情况下,以开玩笑和打色情擦边球的形式去展现,成年人都可能会有被“性骚扰”的感觉,更何况还是处于成长发育期、心智和价值观念都尚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
而且,这种把歪心思花在包装上的产品,看上去就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把控,其中混杂着大量“三无产品”,贩卖的商家只图新奇好卖,连生产厂家之类的基本信息都没搞清楚,甚至还有些是自己在家里加工制作,可以想见是怎样的生产环境和条件,相关资质更是不知道从何查起,这样的零食充斥着市场,在校园周边贩卖,潜藏的健康安全风险可想而知。
所以,觉得恶搞零食不妥,并不是家长过于敏感,有时候,所谓的创意突破了底线,越过了边界,不但违背公序良俗,惹人厌烦,而且是实打实地触犯了法律。本身,食品的包装就是有严格要求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者要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广告法》也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所以说,这是犯法,真不是开玩笑。
目前,已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产品开展整治,也希望饱受其苦的消费者,不要感到羞耻,不要怀疑是自己不够开放,看到类似的产品就积极举报,不要让商家凭借一些猥琐的揣测,就强行地将这样的恶趣味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更要让这样不健康,不正当的风气,远离校园,远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