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当前,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厘清责任,加快“放”的步伐。要明确各个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办理业务创造便利,降低业务办理成本。营造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拓宽市场准入门槛,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破除相关行业隐性壁垒。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广泛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破部门间信息共享障碍,实现互联互通,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避免同一行为重复申报,加强信息公开,理顺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要加大项目支持帮扶力度,实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随时解决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高效便民。
规范执法,强化“管”的能力。要努力营造监管规范的企业经营环境。第一,做到规范执法。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性收费,制定统一标准,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项目。行政执法机关应依法开展日常检查活动,规范完善监管方式,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主体,推进联合执法。第二,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强化制度建设,着力破解公共行政中的怠政、懒政现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扎紧制度的笼子,遏制权力寻租。强化司法保护,要严惩各类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打击各种不当获利行为和侵犯违法行为,以严格的市场监管为企业修筑防火墙。第三,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地方政府要综合利用各种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家干事创业积极性,常思为企业排忧解难之策,多谋雪中送炭之事,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力推手。第四,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释放活力,提升“服”的品质。要营造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提升服务企业的意识。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数字网络建设,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提高信息透明度。要加快打破信息孤岛,扩大部门和地方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推动更多数据资源实现安全高效互通共享。进一步完善各类服务企业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了解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政策制定前瞻性、系统性,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及细则。提高政策制定和推送效率,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政策执行有效性,打通政策惠企最后一公里。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必然能够促进市场主体百舸争流千帆竞,引燃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开辟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境界,实现高质量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艳娟(武汉硚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