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蔡蕾、张雅思)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委编办批复,12月4日,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在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正式揭牌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该法庭的设立,优化了长江下游海事司法的空间格局,提高了海事司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能力。
武汉海事法院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也是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经过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2001年、2016年和2019年四次调整,其管辖区域现为上起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下至安徽省和江苏省交界处的长江主干线,及相应的与海相通的可航长江支流水域。
“航运经济持续、高效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全面、有效地保驾护航。”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告诉记者,自1984年成立以来,武汉海事法院根据全长江水系专属管辖的特点,在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率先设立了重庆、宜昌等5个派出法庭,芜湖法庭是第六个,也是目前全国最年轻的海事派出法庭。
芜湖法庭将受理安徽全境发生的海商纠纷案件及相应的程序性案件,同时受理发生在有关沿海地区,但连接点在安徽境内的海商纠纷案件及相应的程序性案件,构建以芜湖法庭为基点,管辖皖江流域并辐射长江下游及沿海地区的海事司法管辖区。
揭牌仪式上,吕小武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贺信。贺信指出,芜湖法庭是全国海事法院第41个派出法庭,芜湖法庭挂牌受理案件,优化了长江下游海事司法的空间格局,提高了海事司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能力。
芜湖是近现代以来我国最早开放的一批通商口岸,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口岸节点,在长江航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芜湖市委副书记、市长宁波认为,作为安徽省域唯一一家管辖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庭,芜湖法庭通过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事司法服务,助推长江安徽流域航运事业高质量发展。
“芜湖法庭的设立,正当其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以芜湖法庭成立为契机,更好地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