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王田甜、张群力)12月23日,武汉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在国家发改委2021年公布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武汉中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参与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被评为全国优秀。
据介绍,此前,国家发改委下发《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武汉市总体表现优异,被确定为全国标杆城市。其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继续保持全国标杆位置,“执行合同”指标首次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办理破产”指标中的“收回债务所需时间”获得满分,成为全国最佳表现。由武汉市法院、司法局、金融局共同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被评为优秀,其中所有权、管理控制、公司透明度获得满分,为全国最佳表现。
作为全国最早参与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法院之一,武汉中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司法护航武汉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谋划,与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加强产权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深度融合,累计明确重点任务129项,完善工作制度57项。积极拓展协作区域,延伸协作事项,探索构建武汉“1+8”城市圈司法服务一体化机制,推行跨区域管辖全省专利技术类案件审判机制。
武汉中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暂行处理办法》《营商环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开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全方位全流程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坚持平等保护,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机制。设立“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在全国试点执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建立破产管理人工作动态管理及负面清单制度。
发布会上,武汉法院还就线上立案、申请执行、简化诉讼办理流程等10项诉讼服务便民举措,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