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朱惠)元旦即至,寒假不远。12月31日,武汉市教育局再次提醒家长,不迷信校外培训、不盲目参加培训。
自2022年1月1日起,武汉市校外培训有三个重大变化:一是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二是实施义务段学科类培训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指导价未公布前不能收费;三是任何校外培训机构都必须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未开设银行托管账户的不能收费。
教育部门提醒,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收费必须与家长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培训机构收费必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且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培训机构不能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段学科类培训。如对不符合以上提醒事项诱导家长缴费的,家长可立即向所在区教育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