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余瑾毅、通讯员王敏)近日,一段“口罩消毒残留物是一类致癌物质 用口罩前要抖一抖”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流传。1月3日,武汉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公众,此举无必要,根据需求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口罩,规范佩戴即可。
视频里,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给大家“科普”口罩残留“环氧乙烷”的情况,并称“环氧乙烷是一级致癌物”,最好在打开包装后把口罩在空气中甩一甩,可以让环氧乙烷数值大幅下降,由此引发公众对“口罩致癌”的担忧。
武汉市疾控中心消毒首席专家梁建生,此举没必要,也没有科学依据。
据介绍,口罩按照是否灭菌分为无菌型和非无菌型,非医用口罩一般不灭菌,口罩包装上标志有“灭菌”或“无菌”字样或图示的口罩应该无菌,一般采用环氧乙烷灭菌、辐照灭菌等,最常用的就是环氧乙烷灭菌,如果用环氧乙烷灭菌,包装上会标识“经环氧乙烷灭菌”。如果是使用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经过环氧乙烷解析工艺可去除环氧乙烷残留物,环氧乙烷残留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按医疗器械管理进行注册备案。目前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为安全标准(儿童专用口罩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得高于2μg/g)。当口罩通过多道流程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基本上不会带有造成影响的残留物质。
梁建生说,医护人员是不会“甩掉”环氧乙烷的,口罩从包装里拿出来是一种无菌的状态,医护人员不会刻意把它在空气中暴露。如果挥动,反而有可能加速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流动导致污染。只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口罩,佩戴后检查口罩的密封性和适合性即可。一般防护时间是4个小时,如果口罩污染、打湿或变形要及时更换。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