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民生改善的重要内容,经济增长的强劲动能。近年来,我省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活力持续增强。
三年内,我省将建设全国消费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构建强大市场枢纽。根据“三年行动方案”,我省围绕4个方面制定了10项具体任务,推进我省消费提质升级、下沉扩容。
每年培育10个消费强县
推动城乡消费市场共同繁荣是重要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3年,武汉社零额重回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第6位,培育壮大2个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核心商圈、3家销售过千亿元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支持襄阳、宜昌聚焦新能源汽车贸易和商旅融合发展,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方面,到2023年,基本实现县域商贸物流中心全覆盖;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拓展农村市场,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3年间,每年培育10个消费强县(市、区),30个商贸、文化和旅游等消费明星乡镇。
让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更好发挥支撑作用。推进社区物流共同配送站建设,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建设各类公共智能快递服务终端;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同时,补齐县域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大力支持县域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新增冷库库容量185万吨。
培育8条省级示范步行街
去年7月,武汉江汉路步行街被确定为全国示范步行街,吸引大量市民和游客前往打卡,以及更多首店、网红店入驻。
三年内,我省将推广江汉路步行街经验和做法,培育8条省级示范步行街,打造20条县(市、区)级特色商业街。开展凸显各地特色的促消费活动,做大做强潜江龙虾节、随州菇博会等消费促进活动品牌,到2023年,培育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促消费重点节会品牌,各市州形成2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促消费节会品牌。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到2023年,建成70家以观光休憩、文化旅游、餐饮特色、时尚购物为主题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
大宗消费方面,鼓励省内新增城市出租车、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到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达新车销售总量的10%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到2023年,智能家电销售额占比达20%以上。
促进新型消费升级。我省将推动商业实体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支持武汉国际贸易城抖音直播基地等直播电商基地加快发展;鼓励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创新,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网上菜场等新零售业态,推广无人零售业态发展。到2023年,培育1个国家级新型消费试点城市,5个省级新型消费试点城市,8家省级新型消费领先企业。
创建50个楚菜品牌
上月,我省公布第三批“湖北老字号”名单,共42家企业上榜。三年内,我省将持续推动老字号发展,培育认定100家湖北老字号企业。以楚菜创新发展拉动餐饮消费,到2023年,力争培育创建50个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产业辐射带动力的楚菜“一县一品”地标美食品牌或区域公用品牌。
我省将支持有基础的大型批发市场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依托纺织服装、农产品、汽车零配件等优势产业,用3年培育新增22个亿元以上商品交易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力争打造2个千亿级商品交易市场;培育认定电商头部企业10家、电商瞪羚企业30家、电商种子企业100家。
促进内外贸市场一体化,有助于加快形成强大内需市场,增强湖北市场的全球吸引力。方案提出,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平台,推动成立湖北国贸集团。到2023年,培育15家左右国际竞争力强、创新能力突出、技术服务领先、产业链供应链地位关键的贸易双循环企业。
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朝霞 通讯员 沈商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