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张璐奕)1月25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我省将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实现住有所居。
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我省将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2022年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74万套。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鄂州等重点城市将加大筹集力度,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加快建立项目联审联动协调机制,落实税收、水电气价格和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推进长租房市场发展。我省将出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长租房的意见,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明确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标准,加强轻资产长租房企业监管。积极培育市场供应主体,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总结推广武汉住房租赁国家试点的经验做法,促进房地产市场租售“两条腿”走路。
改进住房保障服务管理。对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实施监测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对城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引进公租房运营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公租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开展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第三方评价,提升公租房服务管理水平。
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保障作用,2022年力争新增归集和支持住房消费额均超1100亿元。完善缴存政策,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试点,优化租房提取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中部三省(湖北、湖南、江西)、省内“一主两翼”公积金区域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