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因春节微信群发红包产生矛盾约架斗殴,贵州威宁县男子潘某等造成他人多处骨折和受伤。近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潘某等人被判刑。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潘某、潘某勇、潘某俊、潘某海、潘某贵均为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威宁县)人,均为初中文化,农民。
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夜,被告人潘某与管某1等在本村村民建的微信群内发红包和抢红包娱乐。期间,大家约定谁抢到的红包金额最少,便由其发10元红包到群内给大家抢。潘某因抢的金额最少,便发了5元到群里,管某提出质疑后,潘某便再补发了5元。因管某不认可潘某发红包的方式,双方发生口角和争吵,后两人均被群主踢出微信群。
管某随后加潘某的微信,双方互相辱骂并约在本村张家坪子打架。当晚,潘某、潘某勇、潘某俊、潘某海、潘某贵与管某及其弟弟和父亲互殴,造成管某父亲肋骨多处骨折,左侧创伤性血气胸,双肺挫伤纵隔气肿等。后经贵州名鉴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管父胸部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2021年7月20日,被告人潘某、潘某俊、潘某海、潘某贵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因个人矛盾纠纷便组织邀约他人斗殴,被告人潘某勇、潘某俊、潘某海、潘某贵等人积极参加斗殴,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其中,被告人潘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潘某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潘某俊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潘某海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潘某贵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