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切实推进禁烟禁炮工作,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1月28日,衡阳市衡山县禁炮办联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在县城划定区域内开展禁烟禁炮专项巡查行动。
执法人员先后对开发区批发市场、两路口等多处可能批发、零售烟花鞭炮的门店进行细致排查,查处收缴了一批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同时向经营者进行禁烟禁炮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经营安全。
据了解,春节临近,我县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禁烟禁炮工作,严令禁止在划定区域内全时间段燃放和以任何名义生产、经营和销售烟花爆竹以及各类电子烟花。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店铺将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切实保障市民公共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我县自2020年6月10日起,在东以湘江为界,南自湘江自来水厂沿紫巾路(含紫巾山森林公园)至G107运管所(两路口社区五组),西自G107运管所至殡仪馆(含黄花新区),北自老轮渡码头(含琵琶洲)沿二中田径场方向至衡山专汽厂区(东风社区三组),以黄花路为界(含经开区企业),延伸至原S314与衡山大道西线殡仪馆的区域内全面推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胡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