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高振宇)未经许可不得借冬奥会标志打广告。2月8日,武汉启动专项行动,加大对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重点查处借冬奥会标志蹭热度、搭便车及恶意抢注的营销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有关标志共有61项,包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中英文标志、图形等。目前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企业许可授权的有4个层级,包括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官方独家供应商、官方供应商,共45家企业。
在武汉体育用品区各个专柜,来自武汉市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品牌专柜的店面装潢、商品包装及标识等中是否有未经许可使用奥运会标志的情况。执法人员还特别查看了商场视频中播放的广告,检查是否有未经许可借冬奥会标志蹭热度、搭便车的情况。
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武汉广场6楼的体育用品区,整个6楼没有看到有冬奥会宣传的商业元素,柜台播放的视频中也没有看到借冬奥会题材宣传的广告。
武汉市将建立专人值守机制,及时应对处理涉奥商标保护投诉举报,继续加强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线索排查。
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打击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或者残奥会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商业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检查将持续到今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