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首批10所节水型高校公布之后,省水利厅联合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局开展的第二批节水型高校评定工作结果出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商学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湖北开放大学、武昌工学院、武汉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理工学院、荆楚理工学院共10所高校达到《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要求,被授予“节水型高校”称号。
湖北在校学生超过百万人,人数居全国前列。抓好高校节水工作,对于践行“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意义重大。
据介绍,2021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高校节水工作,编制全省节水型高校建设实施方案,安排第三方给一批高校编制完成节水型高校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节水型高校奖补资金。对接团省委,动员50万人次在校大学生参加全国第二届节水知识大赛,让节水意识在高校学子中入脑入心。
创新节水管理模式,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按下高校节水管理“快进键”。湖北工业大学以效益分享的方式实施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约定合同期内节水率下降37%。开展节水高校示范,支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创建我省首个节水高校标杆。
据介绍,加强高校计划用水管理,落实计划用水管理要求,武汉市推行采用用水定额核算用水计划,明确用水计划的考核程序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征收标准。下一步,我省将总结高校节水工作经验做法,开展用水定额管理技术指南(高校)、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指南(高校)研究制定工作。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是《湖北省节水条例》实施的第一年,省水利厅将贯彻落实条例,继续开展节水高校标杆、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加大合同节水管理推进力度,加强高校计划用水管理监管,推动高校节水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扩大高校节水影响力,带动全社会节水。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艾红霞、通讯员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