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徐蕾 通讯员 向鹏 许兰波)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
《通知》明确,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按照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举办大赛、社会公示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
哪些人能申报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需要什么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2021年8月31日前(含2021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21年9月1日(含2021年9月1日)后,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3、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4、扶持对象和项目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6、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项目申报时间
3月1日至5月10日
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通知》提示,申请项目资金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虚报套领等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今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同时列入失信者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清单条款规定,经相关部门确认的严重失信主体及当事人,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对违规领取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