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元宵节,常德市桃源县环境空气质量(AQI)日均值为48,空气质量为优。细颗粒物(PM2.5)为33ug/m3,全市考核县市中排第1名。
为确保全县人民清清新新过元宵,桃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示,分管县领导强力调度,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联防联控、多措并举,狠抓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责任再压实。由县蓝天办牵头,抽调公安、生态环保、应急等部门人员成立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元宵节前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由分管副县长钟黎带领县生环委办、市生环局桃源分局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禁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对站点周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全县形成三级书记(党委(组)书记、支部书记)负总责,七长(县长、局长、乡镇长、村(居)长(主任)、组长、楼栋长、街路长)抓落实的禁燃禁放工作格局,织密了防范包保网格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管控再加力。元宵节当天共出动执法队员615余人次,执法车辆260车次,督促103家有LED电子屏幕的商铺、广场、小区、企事业单位播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公安部门专门组织禁放工作机动队伍上路开展巡查,并发放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生态环保、应急、城管、乡镇(街道)等部门实行了早、中、晚分时段对城区重点道路和站点周边区域加强巡查,全面掌握重点路段和区域的情况,确保县主城区烟花爆竹“零响声”。共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7起,对违规销售烟花鞭炮行为处罚2起,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有效震慑。通过持续有力的管控,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基本杜绝,禁放意识明显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