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梅党兵、石丞炜)“张某某,根据你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为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此次认罪认罚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听清楚了吗?”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两起刑事案件实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在“镜头”的记录下,检察官现场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与值班律师的意见。了解相关信息后,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讯问结束后,该院技术人员将刻制好的光盘,交由犯罪嫌疑人签字、捺押并现场封存。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让办案人员在镜头下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当天的值班律师说道。
2021年12月2日,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黄梅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该院技术部门迅速落实,并对办案区摄像头进行维修,确保从不同角度反映录制讯问的场景,对办案区周边和犯罪嫌疑人、讯问人、讯问室全景进行不间断同步录音录像,不留间隙,不留死角。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保障,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