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徐蕾 通讯员 胡迎迎 闫百征)为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2022年至2024年,初步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长江流域生态系统。
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实施
高质量编制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开展武汉市和襄阳市生态提升、荆州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十堰市保护和生态修复、鄂州市生态缓冲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等专项试点。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鄂西北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8个生态修复分区,谋划长江干流(湖北段)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
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损毁和修复情况核查,制定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储备库,按年度遴选入库项目。推进一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
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分类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市场机制研究,大力推进100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