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渝西都市报记者 张 玲 通讯员 宋世海 刘 畅)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永川区教委落实“七严格”,再念监管“紧箍咒”,着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培训学科内容。严禁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等名义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以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以及“小升初”“初升高”等名义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严格培训时间限制。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学员读写连续用眼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每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给学生留作业;不得私自开设平台开展线上培训。
严格师资资格审查。从业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或该领域职业能力相关证明,聘用外籍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教人员基本信息及资格证明均应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同时在“监管平台”录入相应的资格证书。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培训机构将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报区发改委、教委备案;各培训机构要及时完善监管账户,所有招生收费必须足额存入指定银行监管账户,实行“一课一消”;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取或以充值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且课时超过60课时的费用。
严格培训广告监管。不得在主流媒体、公交车、居民区发布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校园、校车等发布教育培训广告;清理现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合理设置的招牌和其他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广告。
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培训机构要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强化安全责任担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做到人员管控、防护用品、防控责任、防控措施“四个到位”,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严格开展年审年检。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区教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停止招生,整改完成后书面情况报区教委。整改期满经检查仍不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办学许可证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