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动车辆。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曹晨露)“您好,从今天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新规了,您可以学习一下这份《条例》。”3月1日,在新冶大道金湾路段,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内勤辅警胡莉娜向过路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发放宣传手册,并向车主讲解在行车过程中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是《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首日。大冶市交警大队组织80余名警力在各重点路段、路口进行宣传、整治,让更多市民在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你今天的错误是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同时车辆违反规定私装遮阳雨棚,我们根据新规《条例》的管理办法,对您处罚100元。”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金敏胜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说,后续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购车凭据到大冶车管所登记、申领车牌号。
“我现在对这个条例已经了解了,以后会注意规范行车,会向其他骑手宣传新规,确保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外卖骑手郑勇说。
据了解,此次行动暂扣各类违法车辆93台,现场纠正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面对面宣传教育360余人,发放传单2500余张。
下一步,该大队将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整治,真正做到电动自行车规范上路行驶,确保城区的交通秩序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