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农业农村委向区公安局移交了2件在禁捕水域璧南河干流使用武斗竿捕鱼案,这是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生效以来,查获的2起典型案件,也是该区执法部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行刑无缝衔接的又一次完美合作。
2021年2月23日8:20,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巡河来到璧南河福顺桥上游约50米处,发现对岸2人正持钓竿一次次往回扯拽钓线和钓钩,一条条鱼被刺挂而起,并引来过往行人围观,影响极其恶劣。执法人员当即判断2人涉嫌使用禁用渔具武斗竿非法捕捞,于是启动区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联合执法联动机制,一边录像一边将线索移交区公安局森林环保支队。由于多数警员还在上班途中,该支队第一时间派出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赶赴案发地域固定现场,随后备齐办案民警和车辆到场提取涉案人员3名、渔具武斗竿2根、渔获物共计10余公斤。该2案正在办理中。
围观群众纷纷说到:“大清早的,用禁用渔具捞鱼,以为没人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下摊上事了。”执法人员回应到:“3-6月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可以休闲垂钓,一人一杆,不超过2颗钩,钩宽不超2厘米,渔获物不超过2.5公斤,并且不可买卖,不遵守规定的就涉嫌违法或是犯罪哟。”
自2021年1月1日0时,启动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以来,璧山区对禁捕水域各类违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查快办,形成震慑,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