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货运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未经批准利用人力车从事客运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为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切实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2月24日上午,云枫街道宝华社区联合区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以“送法到家”为主题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3名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小区、楼院、商超,向居民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发放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告诫居民不要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外出时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不仅确保了出行安全,还避免了上当受骗。同时还向过往的摩托车、公交车、货车司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知识,提示驾驶人摒弃驾驶陋习,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营造出既有法度、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今天社区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给我们宣传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让我们受益匪浅,增强了我们的防患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宝华社区居民王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