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清理,全面遏制问题频发、多发现象,实现全区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化解率达95%以上,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全力守住武隆“绿色”本底,我区决定自2022年起在全区集中开展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化存量控增量行动。
行动以《关于在全区开展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化存量控增量行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指导。“决定”明确了整治对象、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的模式,将“化存控增”行动落到实处。
一是整改行动阶段化,明确了各阶段时间期限、整改对象和整改机制,对应问题整改滞后性,整改力度逐级递增,将“化存控增”行动层层压实。将“化存”行动分为集中攻坚、分片督办、重点约谈、启动问责四个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5月15日前)为大量、密集整改阶段,由区林业局在4月15日前对交办的案件及时查处到位,各乡镇(街道)及违法责任主体在5月15日前完成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后三个阶段整改期限分别为5月底、6月底和7月1日后,整改对象为前一阶段未完成整改问题,对应督办责任人为“五山”片区林长、区常务副总林长、区总林长。将“新增问题整改督办”分为限期整改、分片督办、重点约谈、启动问责四个阶段。限期整改阶段(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为重点化解阶段,由区林业局在案件交办起1个月内对案件及时查处到位,各乡镇(街道)及违法责任主体自收到案件起3个月内对交办案件完成整改。后三个阶段整改期限分别为超期1个月内、超期2个月内和超期3个月内,整改对象为前一阶段未完成整改问题,对应督办责任人为“五山”片区林长、区常务副总林长、区总林长。
二是整改措施具体化。情况通报、约谈督办、考核机制、问责机制等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强力推进。整改期限内的案件,由“五山”片区林长、区常务副总林长约谈督办。超过整改期限的案件,同时采取约谈督办、考核、问责措施。存量问题未完成整改和新增问题超期2个月仍未化解的案件,由区总林长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乡镇(街道)及有关责任单位等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采取倒扣分制,最高扣10分,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启动相关问责机制。新增问题,一般性问题较上年降幅低于50%的乡镇(街道)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一般性问题总量不降反增,或发生违法侵占公益林超过5亩、一般商品林超过10亩、违法毁林超过10亩等重大问题的,实行年度综合目标倒考核扣分制,最高扣10分。多项措施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避免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现象,确保各项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三是整改责任明晰化,明确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责任。各级林长和有关单位负属地主体责任和属事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和落实林长巡查、问题整治等日常管理制度。区总林长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将“化存控增行动”纳入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乡镇(街道)抓好问题排查整治,并每月召开会议研判并将全区化解整改进度进行通报,适时考核工作进度。各“五山”片区副总林长及区级责任部门联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督促和检查有关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研究片区所涉森林资源问题化解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