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委获悉,2022年3月1日0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我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渔。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从事一切天然水域捕捞活动,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经营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在禁渔期内游钓,常年禁止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凡违反者,将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实施禁渔期旨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禁渔期从事破坏鱼类繁衍生长的一切活动。同时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请选择专业的垂钓场地,切勿私自进行野钓活动。
(全媒体记者 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