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一新规在长沙县落实情况如何?记者采访了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等县级医院。
家住岳阳市平江县的王先生,因咳嗽咳痰在当地医院查胸部CT,提示右上肺结节,怀疑恶性肿瘤。3月2日,王先生到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肿瘤科就诊。门诊医生详细查看患者CT影像资料后,“您在外院的就诊资料与当前病情相符合,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前提下,可作为这次就诊的诊治参考依据,但要明确病因还需进行系统性的检查。”随后,建议患者进一步完善肺穿刺活检,明确肺结节性质。
无独有偶,3月2日,在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处,家住长沙县㮾梨街道的孕妈郭女士,带着5天前在当地医院做的“艾梅乙”、血型等检查结果前来就诊。医生详细评估了郭女士之前的检查报告,结合她的孕周和身体情况开具了部分检查项目。“之前在社区做的一些检查无异常,就不用再做了,以后有需要再复查。”“重新做检查需要缴费、排队等,对孕妇来说,辛苦又耗时,检查结果可以互认,实在是省心、省力还省钱!”郭女士说。
“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说。“互认必须以病人为中心考虑问题,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在质量控制合格的前提下,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说,例如一些病情变化较快,有些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满足临床诊疗等需求,医生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专业判断,包括是否需要重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