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耿伟鹏)3月10日,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黄石市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辖区一家化工企业作出51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并对该企业安全主管人员处50元罚款。
据了解,3月2日,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一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消防执法人员当场下发消防产品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且在3月9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复查事仍未改正。
综合检查复查情况,该企业违法行为违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依法对该企业处5100元罚款,并对相关主管人员处50元罚款。
目前,该企业已将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更换,并表示将吸取教训,规范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下一步,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及宣传活动,有效净化消防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