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廖巍巍、刘莉娅)10日,从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去年该市环境行政处罚下达决定数全省第一、移送行政拘留数全省第一、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实现各类型全覆盖全省第一、移动执法系统使用考核全省第一。
去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先后组织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违法整治等专项行动12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709人次、检查企业(点位)3414个、制作笔录2910条,发现问题328个、指导督促立行立改265个,查处案件255起。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案卷制作水平稳居全省前列,在去年年底全省案卷评查中,参评典型案例数全省第一,其中“发展第三方监测作用,执法帮扶并重”案例被生态环境部采纳并在全国通报表扬。
严管与温情执法并重。去年,黄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夜间突查、周末巡查、节假日检查等非常规工作时段的执法检查,全年共开展错时检查9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余起,处罚金额300余万元。
在服务大局中优化执法方式,精准帮扶指导,坚持预警在先,采取“走上门”“请进来”的方式,对有关企业开展了18批次“谈心式”或“诫勉式”约谈,督促企业积极整改环境问题。并坚持开展驻点帮扶,对中央环保督察中曝光的企业进行体检式的全方位检查,实行清单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采取不定期抽查检查等手段,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序时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通过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倒排工期、挂账督办等形式基本解决了企业烟气散排、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
强化执法换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去年,黄石大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优良率为85.2%,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再进2位。水环境质量优良比例72.7%,超过考核目标9.1%,5个国控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Ⅱ类,实现达标率、优良率“双100%”;全市省控跨界考核断面连续6年实现全达标。黄石治土经验继续在全国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