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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警方查获的部分野生保护动物。通讯员供图。
作案人员指认“作案成果”。通讯员供图。
作案人员指认作案工具。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记者胡文勇 通讯员董宏祥、方苑) 3月12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查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保护动物的青年团伙。
3月9日晚22时许,东西湖公安分局柏泉派出所民警刘洪玲、王晓璇正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当巡逻至柏泉上湾附近时,发现前方树林中有几束灯光照射,十分可疑。巡逻民警便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一辆红色轿车停在路旁,车内有三名男子形迹可疑。
经询问得知,三名男子都是约20岁左右,除他们外,还有三个朋友在附近树林内打鸟,民警决定在此继续蹲守。不一会,3名男子从树林内走出来,民警立即上前将3人控制,当场查获野生鸟类18只、强力弹弓1把、钢珠弹110颗、头灯和手电筒各2个。
经查,当日下午,作案人员梁某经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上湾时,看到附近有一片树林,他便想着晚上邀约朋友一起,来此打鸟玩玩,顺便给自己解解馋。
一切都按照他们预想的计划进行着,正准备打道回府将此“野味”做成美味宵夜时,刚出树林,不料却被巡逻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主管部门和鸟类专家鉴定,梁某等捕获的18只野生鸟类中,有14只为山斑鸠和2只珠颈斑鸠,1只灰背鸫,1只黑脸噪鹛。据森林警察支队法制科科长张闯介绍,斑鸠、灰背鸫和黑脸噪鹛都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
梁某等人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办理《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夜间照明非法狩猎鸟类野生动物,属于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梁某、易某、田某、范某等4人人已被东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严禁非法狩猎,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拒绝食用,健康饮食,如发现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