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田城 通讯员张宇、纪甜一)3月14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会上,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用新对该市《关于以标准品牌引领 推动咸宁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表示咸宁市正在全力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综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新闻发布会上,王用新(左二)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 通讯员 供图
2022年2月26日,咸宁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实施办法》。
按照咸宁市《实施办法》规划,到2025年,咸宁地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2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5万件;“十四五”期间,完成3个以上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经验。
围绕茶叶、蔬菜(莲)、生猪(家禽及蛋制品)、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咸宁特色产业,打造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化全覆盖。全市获证企业(组织)数量每年增加100家以上,获证证书数量每年增加200张以上。
到2025 年,认证证书达到3200张,获证企业达到1000家。大力建设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涵盖工农业产品、食品药品、环境、建工建材、水利、疾控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形成检验检测种类齐全、项目和参数充分、服务高效、竞争力强的检验检测服务品牌。
据了解,《实施办法》分门别类出台了一揽子的政府激励措施。
对提出标准研制项目并被确认的、创建各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并被确认的,对单位予以5万元到15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奖励20万元。
此外,发挥政府质量奖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