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余姝满
每年的“3·15”都备受关注。今年1月,中消协正式公布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其含义包括,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数字经济时代,消费场景不断向线上拓展延伸,在线消费、直播带货、电商平台购物等新型消费蓬勃兴起,逐渐成为人们消费的主流。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却并不意味着消费就更加公平了,反而滋生出不少新问题。中消协发布2020—2021年度消协组织维护消费公平十大典型案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可关闭是其中之一。这个案例很典型,新技术在消费领域应用,带来新体验之时,也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直播网购买到假冒商品、APP不提醒自动续费、跨境网购体验不佳、盲盒经济弄虚作假、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等,不少消费者都有切身感受。
面对大数据、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因为信息不对称、消息不透明,消费者往往比以往更加弱势,而这些不公平,更隐蔽、更“狡猾”、更不易识别。调查结果显示,有超六成受访者曾遭遇不公平对待,受访者对线上经营者的信任度低于线下经营者。尽管互联网消费已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标配”,但是人们对于线上消费仍缺乏安全感。
新消费时代,新技术不断催生出新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形态,积极践行“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尤为重要。用科技“善意”守护消费公平,挤掉新型消费中的虚假水分,不滥用己方优势地位、不利用技术手段侵权,依法经营、平等相待,尤其要强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经济活力,才能让每一位消费者在线上消费时都有安全感、信任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