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位于湘江边的衡阳市雁峰区太梓码头格外热闹,大喇叭中播放的禁渔宣传语吸引着附近居民,一起来见证雁峰区人民检察院、雁峰区农业农村局和雁峰街道共同开展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工作人员将一袋袋鱼苗倒入湘江,鱼苗舞动着身姿,游向湘江。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将一袋袋鱼苗倒入湘江,鱼苗舞动着身姿,游向湘江。活动中,共放流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鱼苗1000尾。
▲活动共放流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鱼苗1000尾。
本次放流,源于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连续受理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止捕捞工具,在湘江河流域进行非法捕捞,损害了渔业资源。在这一系列破坏渔业生态资源刑事案件中,雁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捕捞情节较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的嫌疑人,拟从轻处罚。
▲雁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仪式现场。
刑事案件依法处理完毕,但生态环境的修复,以及湘江河附近村民对禁渔规定的知晓度引发了雁峰区人民检察院的思考。
因此,为提升普法教育效果,推动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及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会商研究修复方案,要求几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增殖放流对被损害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见证了放流活动的居民表示,“这次活动,让我意识到在湘江非法捕捞不仅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时对渔业生态资源造成严重的损害,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据了解,下一步,雁峰区将继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雁峰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