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对水压不足、水质不达标、给水管网存在跑冒滴漏的,应进行给水设施改造;对渍水、污水漫溢、规划分流制区域内有合流、混流的,应进行排水设施改造;对住宅渗漏、外墙脏污、空鼓、局部破损、楼梯及其扶手损坏的,应进行房屋本体改造……3月21日,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正式印发《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本次印发的导则提供了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基本规定、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管理与评价的指导。
其中,导则适用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开发区、风景区以及新城区原城关镇内,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在完成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区可以适当将2005年底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导则要求,改造应坚持八项基本规定,既要坚持科学合理,确保安全;也要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同时坚持居民参与,尊重民意。具体实施上,应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拆违后改造、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同步推进各分项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工作。对给排水、强弱电、燃气、智能化等专业管线安装应采取管线布置综合平衡技术,组织设计施工。
改造中也要注重坚持保护历史,彰显特色。注重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和传承,突出本地特色,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打造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武汉本土小区风貌。与此同时,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在党建引领下选择符合老旧小区特点的物业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设计环节,老旧小区改造分为三类。基础类改造项目设计主要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如给排水、强弱电、道路、燃气、消防、安防、环卫等。完善类改造项目设计主要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如电梯、景观、照明、适老、无障碍、停车、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提升类改造项目设计主要满足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如公共服务设施及智慧化改造,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