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李俊芳)3月21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民政部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和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组织协同,统筹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全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节祭扫安全工作特殊重要性,建立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落实部门责任,顺畅信息联络、应急保障机制。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积极配合防灭火部门加大对祭扫用火特别是农村野外祭扫用火巡查管控力度,严防因使用明火发生森林火灾。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殡仪服务机构和公墓管理单位要科学测算服务承载能力,实行总量控制、依约服务、错峰祭扫、有序开放。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预警管理,适时提前开放、延长服务时间、公布限流措施,及时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殡仪服务和祭扫场所防护防控措施;要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设立绿色通道,采取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等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智能便民服务。积极开发推广网上祭扫、预约祭扫、委托祭扫等在线服务项目,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大力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提倡、鼓励生态安葬方式安葬和举行共祭仪式。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工作的舆论宣传,让群众感受乡村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和殡葬行业新面貌新气象。要加强值班值守,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殡葬服务机构和所有清明节祭扫服务观察点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