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抚养费不付,是何缘由?近日,在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心甘情愿将十年抚养费支付至监护人账户。为何此时支付抚养费又如此爽快呢?且听笔者娓娓道来。
2006年吴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吴某某。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别在外打工,经常因琐事争吵。2008年两人发生争吵后一直分居生活,2009年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在法院主持调解下,黄某与吴某离婚,黄某抚养儿子吴某某,吴某支付抚养费。
法院调解双方离婚之后,吴某支付了第一年的抚养费,之后未再支付抚养费。2022年1月,黄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儿子十年的抚养费。在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联系被执行人吴某,向其释明法律及相关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吴某表示自己在外打工,一直无法探望儿子,希望法院能够组织调解。经过案件承办人了解,原来吴某某在外地高中读书,学校每月放一次假,为了不耽误学习吴某某一直以来都没怎么回来。经过多次联系与沟通,在承办人案件执行人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黄某于2022年3月在吴某某放月假期间将其带回平江,由吴某某通过微信与吴某进行视频通话。吴某看到了许久未见的儿子,在与儿子交流之后表示可以支付抚养费。执行人员就此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吴某某心满意足地将拖欠十年的抚养费支付给了黄某。
事后,吴某表示法院强制执行不仅有刚性的一面,也有柔性的一面,为县人民法院柔性执行点赞。最终吴某以微信视频的方式探望外地上学的儿子,吴某心甘情愿地支付了拖欠十年的抚养费。(李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