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柯国强)原以为缴纳购房款就可以圆新居梦,却不想掉入合同诈骗陷阱,购房款被私吞。近日,通山公安就侦破这样一起购房合同诈骗案件,成功为受害人追回全部被骗资金53万元。
去年10月,通山县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黄某,将在该公司寄售的新城区金三角小区的一处房产,以总价2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袁某,袁某分次向黄某支付了购房款18.7万。后来,袁某要求黄某履行房屋过户手续,黄某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袁某感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1月6日,黄某再次以某房产中介公司中介名义,将新城区金融财富广场的一处寄售房产出售给焦某,并从焦某处诈骗购房款34万元,直至焦某意识到被骗选择报警求助。
两起案件引起辖区公安机关西城派出所重视,并组织警力开展专案侦查。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黄某(男,现年27岁)去年10月,以通山某房产中介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先后承接上述袁某、焦某购买房产业务。
侦查民警来到黄某家中,耐心做思想规劝工作,在家人和民警劝说下,3月14日,黄某投案自首,并退赔全部涉案资金。
被诈骗的房款退给事主。 通讯员 供图
据其交代,黄某偶然接触到网络赌博,没多久就输了几万元,又从亲戚朋友借款用于赌博或偿还债务,直至入不敷出,就打起了客户购房款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