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费亮、张洋)“关于黎某某的违法行为没有调取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文书,建议调查组补充调查。”“李某某违纪证据链条不完整,建议退回补证。”这是咸宁市纪委监委近日开展案件现场评查,在通城县纪委监委挑“刺”找“茬”当面反馈的一幕。
今年以来,咸宁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提前介入、证据审核、沟通协调等事项,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组织专班对2021年度全市重处分案件、申诉案件进行系统清理、全面评查,通过现场找茬、当面反馈、清单交办、印发通报等方式,倒逼各地把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组织、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截至目前,共抽查评查案件67件337册,反馈具体问题416个,梳理出5大类18个共性问题。
“找茬”只是手段,提升案件质量才是目的。根据案件评查结果,该市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价管理机制,形成县、乡两级案件“抽样查”,重点领域“提级审”,日常监督“定期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督”工作格局。
同时,为动态掌握案件审理情况,建立月报表制度,对拟给予重处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实行同步评查,将评查结果与县市区纪委监委年度考核评分结合起来,推动以查促改。
“通过对案件逐一盘点,点对点现场评查,面对面精准督导,全流程建章立制,找准了基层案件审理的短板,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提升。”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采取审理工作分点联系方式,将评查工作与实战练兵相结合,实打实提升审理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