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0时,衡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衡南与耒阳交界水域存在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大队立即进行核查处理。
随后,该大队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该水域开展联合检查并发现一起非法使用便携式电鱼装置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现场查获背包1个、白色锂电池1个、逆变电源1个、可伸缩电槁2根、LED锂电头灯1个;渔获物5.0kg。
3月23日,该案件已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2-03-28 11:31:08 来源: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政府
3月12日0时,衡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衡南与耒阳交界水域存在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大队立即进行核查处理。
随后,该大队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该水域开展联合检查并发现一起非法使用便携式电鱼装置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现场查获背包1个、白色锂电池1个、逆变电源1个、可伸缩电槁2根、LED锂电头灯1个;渔获物5.0kg。
3月23日,该案件已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