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吧!我们这里有一台该报废的收割机,参加跨区作业,粮食收割时损失很大,你们赶快上门来让这台收割机报废。”
3月28日,十堰市郧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农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机手申请,驱车前往南化塘镇南化村,现场对报废销毁的联合收割机进行审核确认。该机具经常进行跨区作业,由于收割作业漏粒明显,粮食损耗多,农户反映较大,机手决定提前进行报废。
农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认真核对机主及其报废农机具相关信息,确保机具来源清楚合法,主要部件齐全。同时,查看现场远程监控建设,实现对回收企业拆解销毁农机过程进行监督。在拆解过程中督促对该报废联合收割机的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底盘)等主要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通过视频监控等设备进行全程记录,防止报废农机及其配件再次流入市场。
“一台该报废的收割机不报废,四处作业,一年带来的粮食损失可达上万斤,损失的都是已经成熟的粮食,让人心痛。”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持续抓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让每一台该报废的农机及时报废,确保颗粒归仓。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机手加快淘汰老旧农机,促进智能绿色高效农业机械的应用和农业机械提档升级。
目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共同制定出台《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湖北省补贴报废机具的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和铡草机等7类机具。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刘胜、通讯员赵永峰 董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