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唐精华 王进 赵明镜
3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自4月1日起,武汉周边8条高速公路管辖单位调整,调整后,道路性质不变,限速不变,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统一为027-96122。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介绍,为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质效,减少路段管辖交叉,提升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效率,服务人民群众便捷高效出行,决定自4月1日起,调整省内8条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辖。具体如下。
一、原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5条高速公路路段移交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具体为:
1.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2.S11青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3.S15汉蔡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4.S2汉孝高速公路及延伸连接的福银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管辖起点为汉孝高速公路与岱黄高速公路交界处。
5.S24机场北连接线,即福银高速公路甘夏湾互通至机场北收费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二、原鄂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S7武鄂高速公路新桥至花湖互通段,移交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移交后,武鄂高速公路全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三、原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的S13武监高速公路军山互通至洪湖新滩段,移交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以武监高速K54+100M处分界路牌与主线的垂线为界,垂线以东为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垂线以西为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管辖调整后,道路性质不变,限速不变,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统一为027-96122,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查处的各类案件,由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继续办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到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理。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路段调整,主要集中在环汉周边,前期经过数次调研座谈、实地查看,着力解决“交叉、插花”路段,给群众报警、交通管控等工作带来的不便,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一体化”的重要探索,有利于集约社会救援力量,提高处警效率,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