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交通部门在依法处理一件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称重仪检测报警案件时,发现大货车驾驶员采取压线方式逃避超限检测,根据《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一超四究”制度(试行)》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月17日11时33分,桃江县内S223线K216+700M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检测数据显示:车牌湘HA***9、轴数6轴、车速56km/h、车货总重54.51吨,超限5.51吨、超限率11.2%。桃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将这一违法信息电话告知当事人,要求其尽快来单位接受处理。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治超监控系统”对其车辆进行信息比对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采取故意压线方式逃避称重检测,其行为涉嫌违反《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运车辆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记分。锁定相关证据后,该大队依法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