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通讯员 辛稷
“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自己利用送达开庭传票和诉讼文书出差之机绕道游玩,触碰了纪律红线,受到纪律处分。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不要有侥幸心理,绷紧纪律之弦。”前不久,在新洲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上,通报了该单位干警潘某私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典型案例。潘某现身说纪,告诫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去年9月,新洲区纪委监委开展“精致走账”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检查,在对该区人民法院财务账目资料进行核查时,一张报销票据引起了检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差旅审批单上显示目的地为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报销凭证中怎么还有前往曲阜市的火车票和酒店住宿发票?是临时有其他工作安排还是里面可能存在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带着疑问,工作人员将情况向检查组组长汇报。
随后,检查组将此疑点作为问题线索反馈给新洲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这里面肯定存在问题。”收到问题反馈后,凭借多年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立即报请委领导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2019年7月31日至8月3日,你们到济南、青岛送达相关案件开庭传票及诉讼文书,具体行程是怎么安排的?”调查组找到当事人潘某询问。
“我到济南、青岛将开庭传票和诉讼文书送达给案件被告后就回来了。”一开始,潘某抱着侥幸心理,避重就轻。
“为什么报销凭证里会有至曲阜的火车票和酒店住宿发票呢?”
“青岛时值啤酒节,住宿和购返程票没有曲阜容易……”面对询问,潘某有点支支吾吾。
“文书在7月31日就被签收了,正是你们到济南的时间,为何8月1日还要去青岛,直到8月2日晚才从青岛出发至曲阜?请做出解释。”面对调查组人员的追问,潘某吞吐半天,终于将自己借出差之机绕道旅游的事情全盘托出。原来,潘某在抵达济南当日完成文书送达工作后,私自绕道前往青岛游玩一天后途经曲阜返程。
最终,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应由个人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针对暴露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环节存在漏洞的问题,新洲区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新洲区人民法院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报销程序,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