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零陵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祥军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自力、徐海英、黄辉宏、张九清、欧学钊出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汤小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唐清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了《关于提请接受成赐平等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议案》(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承诺评议实施方案》(草案);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递交《履职承诺书》;审议了《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重点监督工作方案》(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审议的实施方案》(草案)并确定审议对象;审议了《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听取了零陵区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接待群众工作制度》(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双联”工作方案》(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工作方案》(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培训工作计划》(草案)、《永州市零陵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草案);审议了永州市零陵区人大会常委会工作规程、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草案);审议了《永州市零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学习培训等履职活动管理的规定(试行)》。
李祥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载体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职能和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用心用情开展好各项工作。要突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人大的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