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吹气检测一下”“通过检测,你有饮酒驾驶嫌疑,请下车配合检查”
“呜……(哭),我就喝了一口,怎么也能查出来”。
不少酒后开车被交警抓住的人,都是非常懊恼自己为什么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更有人嚎啕大哭的,求网开一面。然而世上无后悔药,唯以此教训为诫,从现在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为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2022年3月27日22点至次日凌晨4点,泸溪交警大队出动警力30余人次,分成三个小组,深入武溪镇白沙城区、老城区、浦市镇的主要路段,严查严处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泸溪交警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严打态势,采取定点缉查的方式,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对过往机动车逐一检查,全面开展对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向过往驾驶人及乘客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疫情防控知识,提醒广大驾驶员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聚餐,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当晚,大队共查处饮酒驾驶1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8起。
酒驾知识温馨提示:
饮酒后驾驶分为酒驾和醉驾。在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属于酒驾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驾处罚。
酒驾处罚: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