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见习记者姜梦瑶 摄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通讯员曾辉)3月31日上午,鄂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如辉解读《鄂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后文简称《实施方案》)。
鄂州市湿地资源丰富,全市湿地总面积约4.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16万公顷)的28%,湿地率占比在全省排名第一。这些湿地资源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武汉城市圈重要生态屏障。
早在2021年11月23日,鄂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印发了《实施方案》,系统部署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发布会现场,黄如辉介绍,《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附件等五个部分,主要围绕全面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功能推进林长制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鄂州全市森林覆盖率每年增长0.03%,森林蓄积量每年增长1.0%,湿地保护率达到5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省级规定以内,争取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在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上,一方面,设立市、区、镇(乡、街道)、村四级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级总林长;另一方面,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市直27个相关单位为市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承担林长制相关工作。
同时,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开发区、经济区结合实际,设立各级林长、建立相应的林长制会议制度及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在严格考核问责上,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发布会上,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林长制工作推行情况、全市湿地资源情况、森林城市创建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