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春答记者问。见习记者姜梦瑶 摄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曾辉)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那么,湿地保护是否纳入鄂州市林长制责任体系?
3月31日,在新闻发布会现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春给出了肯定答复:“本着‘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的原则,我市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体系,便于统筹管理。”
据介绍,鄂州湿地资源比较丰富,全市湿地总面积约4.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16万公顷)的28%,湿地率占比在全省排名第一。这些湿地资源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武汉城市圈重要生态屏障。
与此同时,经过多年不懈努力,鄂州市湿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据调查统计,近年来,该市越冬水鸟种群种类逐年增加,特别是近五年来种群数量均成倍数增加,2021年有越冬水鸟31种80000只。
更值得一提的是,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全球濒危动物白鹤、青头潜鸭和斑头雁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