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菊雄、彭灿)“按照招标文件和定标规则,浠水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已经确定!”近日,随着浠水县公安局政委张腊平在项目的定标会上的大声宣告,标志着该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首批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投标项目全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实现总交易金额199510.42万元。
为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助力招投标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积极创新招标方式,大力推行“评定分离”改革。浠水县于2021年12月6日出台了《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后文简称“《办法》”),将传统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相结合,通过专业性与实效性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上实现招标人的责权统一,社会效果反映良好。
——项目落地时间明显缩短。以前,项目从挂网招标到合同签订一般用时三到六个月,个别项目甚至长达三年之久,严重影响了投资项目的推进,社会负面效应严重。从改革后已完成招投标的8个项目看,所用时间都在30日左右,接近招投标活动最短用时理论值的25日。
——投标企业个数趋于正常。改革前,由于投标人通过投标报价中间价围标,一个项目参加投标的企业数量少则30余家,多则200余家,投标情况明显异常。改革实施后,投标人通过假借资质控制投标报价平均数的手段围标、串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平均一个项目参加投标的企业数量在20家以下,数量大幅度减少,趋于正常。
——异议投诉举报个数为零。业主单位按《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履行对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义务;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项目进行事前介入、跟踪指导,最大程度上减少因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而导致的异议、投诉。截至目前,8个项目均实现了“0”异议、“0”投诉、“0”信访。
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在总结现有“评定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之上,还将尽快出台指导意见,细化操作流程,作为《办法》的补充,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同时汲取改革经验,力争在今年10月1日前将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广,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