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付扬 周青青
4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湖北十堰市房县检察院推动下,房县公安局近日成功运用电子定位监管系统,对该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环”实施动态监管。
2021年12月,张某等3人因涉嫌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房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环节,为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减损挽损,承办检察官主动与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家属沟通,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3名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筹款,退缴了违法所得。
鉴于3名犯罪嫌疑人可能适用缓刑,该院及时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基础上,认为张某、胡某等3人被批准逮捕后认罪悔罪,家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无继续羁押必要,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今年3月28日,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一致同意对张某、胡某等3人变更强制措施。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时表示:“要进一步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善于将刑事司法与科技手段结合起来,降低审前羁押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社会和谐。”
图说:犯罪嫌疑人戴上“电子手环”
3月31日,该院对张某、胡某等3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承办检察官和民警现场向3人告知了取保候审阶段的法律规定和相应义务,并详细讲解了“电子手环”的功能,技术人员为张某等人佩戴上“电子手环”后,张某等人被当场释放。
记者了解到,“电子手环”具有实时定位、行动轨迹、电子围栏设定和离开指定区域报警等功能,“电子手环”外观与电子手表相同,并不会影响佩戴者的日常生活。在取保候审期间,办案人员利用APP对佩戴者所处位置进行实时监控,进而实现随时掌握其动态的效果,确保监管对象不脱管、不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