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李俊芳)日前,经省政府审定,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着力解决全省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短板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规划》明确,通过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公益化改造民政部门直属公墓,配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区,划定集中安葬点,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公益性安葬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管理,推行节地生态葬式,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探索墓位循环使用机制。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县(市)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布点规划或专项规划。到2025年,公益性安葬设施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及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到2030年,除部分偏远山区村外,基本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服务全覆盖,履行政府对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兜底保障责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全面编制布点规划、稳步推进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建设标准、提升公墓安葬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障设施有效利用、着力突破建设瓶颈等7个方面。《规划》明确了领导机制、部门责任、资金投入和宣传引导等相关要求,并提出了省级社会事务专项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支持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建立湖北省“十四五”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项目库等举措。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我省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殡仪馆设施设备条件全面提升,投入资金28.5亿元,实施殡仪馆新(迁)建、改扩建项目54个。除少数在建项目外,已基本完成殡仪馆新(改、扩)建任务,包括土葬改革区在内的殡仪馆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