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万新强、肖耀杰)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绿色环保平安的环境,大冶市公安局在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明节期间,大冶3人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1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民警收缴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通讯员 供图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2店主被拘留
4月2日上午10时许,大冶刘仁八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八角亭村一个小卖铺时,发现店内存货区放油有烟花爆竹,总共二百余件,民警当场收缴了所有烟花爆竹,并将店主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该店既没有储存烟花爆竹的资质,也没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通讯员 供图
同一天下午15时许,刘仁八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下纪铺湾的一小卖铺,发现该店内非法存放二百余件烟花爆竹,民警当场进行收缴,并传唤店主纪某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纪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店内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
目前,段某、纪某因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禁鞭区违规燃放烟花,2男子被处罚款
4月4日11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辖区禁鞭区域有群众放烟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到达现场时燃放者已经离开,民警对现场开展调查得知,是叶家坝社区靠背刘湾村民刘某在组织祭祀时燃放的烟花。
下午,民警将刘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对刘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刘某诚恳接受民警的批评,主动承认错误。东风路派出所对刘某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处罚。
同样,4月5日10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接到调警称,辖区禁鞭区域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东风路所民警李贤立即赶往现场。民警通过调集公共视频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冯某。随即,民警电话传唤冯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冯某承认,5日上午8时许,自己在七里界吴家湾祭祖时燃放了鞭炮和烟花。民警对冯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大冶警方依法对冯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