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永丰街道、县城管局、永丰水陆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1号令、2号令要求,联合对我县某水果总汇和水果市场一违规商户现场执法,发放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将严肃追责。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某水果总汇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存在:进出口未设置测温查码,人员随意进出;部分顾客及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员工日常健康监测登记不全,没有收银台等重点部位消毒记录等违规行为。水果市场内某水果商户存在:进口水果管理不规范,进口冷链水果与国产水果未分区存放,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检查手套,没有场所消毒记录、进货消毒记录等违规行为。
下阶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将继续加大督查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各行各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