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赵恒逸
育有一儿三女,结果年老了,却因赡养问题闹起了家庭矛盾,九旬老人无奈之下,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4月12日,湖北襄阳市保康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张某才老人现年94岁,已是耄耋之年。自从老伴病逝后一直随儿子张某奎生活。但好景不长,张某奎去年因胆管结石等多种疾病住院治疗后,花光了积蓄并背负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已是自顾不暇,无力独自赡养父亲,于是要求另外3个姐姐共同承担赡养义务。4个子女对如何赡养父亲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张某才无奈之下向保康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巡回法庭现场开庭
保康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华介绍,受理该案后,该院通过实地走访,与司法所、村委会沟通了解到,“张某才无独立生活能力,需专人照料,4名子女不愿分担送养老院费用,也拿不出赡养方案,一时陷入僵局。”
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直接“对薄公堂”有损家庭和睦,该院没有简单办案,而是积极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方参与引导调解家庭纠纷,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矛盾化解工作。
“经调解,4名子女只同意履行部分赡养义务,但与张某才实际请求仍有差距,只能通过诉讼手段保障权益。”刘华告诉记者。
3月29日,为减少张某才诉累,在保康县黄堡镇大屋场村,保康县法院巡回法庭在其住所地村委会如期开庭,多名村民代表到场旁听。
老人子女到庭,最终调解成功
承办检察官参与庭审并宣读了支持起诉书,通过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条款阐明:张某奎等4人不履行赡养义务属违法行为。终于,4人态度有所转变,经过近两小时的调解工作,达成协议:即以3个月为周期,4人轮流赡养老人。
“过去遇到儿女不养老这种事时,大家还普遍存在‘清官难管家务事’的旧观念,认为家庭矛盾别人管不着。通过今天的旁听,我们都深刻认识到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旁听群众说道。
“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支持起诉制度运用常见于赡养纠纷等家庭领域,主要体现于对老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刘华表示,下一步,将依法能动履职,畅通各基层司法机关、政府单位、村支两委合作渠道,完善赡养纠纷等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工作机制,深入广大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敬老爱老等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