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戴辉、通讯员潘庆芳、崔新武)4月12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该厅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省、市、县、乡镇四级全覆盖,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四好农村路”四级示范创建全覆盖的省份。
据悉,根据新《意见》,为引导各地积极争创全国示范,我省对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市、全国示范县、全省示范县、全省示范乡镇的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至200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奖励资金,以推进农村交通治理现代化、强化农村综合运输服务、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等。
截至目前,我省已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3个、全国示范县16个、省级示范县39个、省级示范乡镇150个,创建总数和创建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农村公路里程已突破26万公里。